环境性公共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
米高尔·罗威尔西·莫纳科*
环境问题的公共行政决定是具有裁量性的行政行为。环境利益可能会让位于被公共行政机关更加重视的其他利益关系,因此,尽管一个项目对环境不利,该项目也可能会被作出具有积极评价性的环境行政决定。
欧盟指令只是要求成员国遵循作出行政决定的程序,而没有指明怎么在行政决定中平衡相关的利益关系。因此,行政机关没有权力以特别的方式行使裁量权。
本文将研究欧盟和成员国国内的环境案例,以明确欧盟成员国公民如何才能提起公共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程序。
*米高尔·罗威尔西·莫纳科,意大利威尼斯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原载于“环境司法与环境正义”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14年6月·昆明。)
(电子版编辑:刘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