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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教科书 译者 黄风

罗马法教科书
著作 [意]彼德罗·彭梵得
译者 黄风
目录
前言 桑德罗·斯奇巴尼
引言
1.罗马法 (1)
2.法的概念和罗马观念 (4)
3.法的沿革和罗马法的发展阶段 (6)
4.公法和私法 命令性规范或绝对规范和任择性规范
或补充规范 (9)
5.个别法或特点法和共同法或一般法特权 (10)
6.自然法,万民法和市民法 (12)
7.法的渊源 (15)
8.法的解释 (19)
9.私法的议题及其各个部分主观法 (23)
10.罗马法学的系统方法 (24)
总论
Ⅰ.权利主体或权利能力
11.权利主体总论 (29)
12.权利能力的要件——Ⅰ.人的存在 (30)
13.权利能力的要件——Ⅱ.自由身分自由人和奴隶 (31)
物法
76.一般概念 (183)
Ⅰ.物
77.物及其分类 (185)
78.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消耗物和非消耗物,可分物和不可分物,主物和从物(187)
79.要式物和略式物不动物和可动物 (190)
Ⅱ.所有权
80.所有权的概念 (194)
81.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197)
82.原始取得方式先占和取得埋藏物 (198)
83.添附 (201)
84.加工 (206)
85.混合与混杂 (207)
86.对孳息的原始取得. (208)
87.取得的传来方式让渡 (209)
88.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善意所有 (212)
89.取得的其他传来方式 (216)
90.时效取得和长期取得时效的概念及其历史沿革 (217)
91.优士丁尼法中的时效取得和取得时效 (221)
92.所有权的丧失 (226)
93.要求返还所有物之诉 (227)
156.约据和亲笔字据新的文字债 (360)
Ⅳ.实物契约
157.信托 (361)
158.消费借贷 (362)
159.使用借贷 (365)
160.寄托 (367)
161.质押 (369)
Ⅴ.合意契约
162.买卖 (371)
163.租赁 (376)
164.合伙 (379)
165.委托 (381)
Ⅵ.无名契约
166.无名契约的性质和起源(384)
167.主要的无名契约(387)
Ⅶ.简约和协议
168.无形式简约和附加简约 (391)
169.裁判官法的正当协议 (394)
Ⅱ.生前概括继承
184.概括继承的概念和生前概括继承的种类 (416)
185.生前概括继承的效力 (417)
死因概括继承或遗产继承
Ⅰ.一般原则
186.罗马遗产继承的一般概念和起源 (420)
187.遗产继承的标的、效力和性质 (422)
188.遗产继承的要件 (427)
189.直接取得和接受继承未继承的遗产 (429)
190.遗嘱继承与无遗嘱继承的关系 (432)
191.继承指命中的接替和继承转移 (434)
192.增添权 (435)
193.弃权照顾,分离照顾和财产清单照顾 (438)
194.遗产占有 (441)
195.遗产继承和遗产占有的关系以及两种制度的趋同 (444)
196.要求继承之诉 (445)
197.关于遗产之令状 (448)
198.共同继承人间的关系和遗产分割之诉 (448)
199.遗产的转让 (450)

前言
到家庭的“政治性”以及家父的支配权不仅反映着罗马城邦建立以前的原始状况,而且也表现着在整个罗马法的发展进程中市民地位及其“自主性”的现实状况,即便是当市民地位被授与所有人之时。对于罗马法来说,这种自主性在结构上具有“民法的 (civile)”和“政治的”意义,即便它带有所谓的“私的”色彩,因而,这种自主性总是注重个人的利益和罗马人民共同体的利益。
彭梵得的《罗马法教科书》是一部为大学生撰写的教材。它是这个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它体现着作者上述的方法论观点,虽然它并不包括有关公法制度的论述,作者在《罗马法史》中作了这方面的论述。它简洁地汇集了对罗马法极其广泛的考察的成果,它创造了一种新型的作品,把系统的学理方面的论述同前所未有的、深刻的历史叙述结合起来。后来的大量教科书有时对在学者中有争议的这样或那样的具体问题提出新见解;有时进行一些更为宽泛的、因而对学生帮助不大的论述;但是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中,它们都没有超越彭梵得著作的模式。有时候,后来的教科书在一些方面重新描述早期罗马法、古典罗马法和优士丁尼罗马法(这后一类著作有:M.Kaser:《罗马私法》(两卷本),慕尼黑1971—1975年版;G.Pugliese等合著:《罗马法教科书》,都灵,1991年版;F.Serrao《罗马历史中的私法,经济和社会》,那波里,1984年版(尚未出齐)。)它们运用历史学家们的研究成果,然而,这并不抹杀罗马法的总体形象。
翻译彭梵得的《罗马法教科书》是由我本人倡议的,这是为了用一部意大利和欧洲罗马法学家的经典著作配合其他翻译工作的开展。我想:这部著作将同中国同事的其他论著一起,帮助人们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制度,它对于中国的罗马法学者、民法学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尤其对于青年学生和法学爱好者将有所裨。
桑德罗·斯奇巴尼 (Sandro Schipani),意大利罗马大学和萨萨里大学罗马法教授,“罗马法传播研究组”成员。
1992年5月23日写于罗马——北京

发布时间: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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