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费安玲、丁玫、张宓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目录
序编 一般原则
第一章 法源
第二章 一般法律的适用
第一编 人与家庭
第一章 自然人
第二章 法人
第三章 住所与居所
第四章 失踪和宣告推定死亡
第五章 血亲与姻亲
第六章 婚姻
第七章 亲子关系
第八章 成年人收养
第九章 亲权
第九章Ⅱ 针对家庭暴力的保护命令
第十章 监护与解除监护权
第十一章 领养与安置
第十二章 精神病、禁治产和准禁治产
第十三章 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
第十四章 身份证明
第二编 继承
第一章 继承的一般原则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章 遗嘱继承
第四章 遗产分割
第五章 赠与
第三编 所有权
第一章 物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三章 地上权
第四章 永佃权
第五章 用益权、使用权和居住权
第六章 地役权
第七章 共有
第八章 占有
第九章 新施工警告和惧怕损害之诉
第四编 债
第一章 债的总论
第二章 契约总论
第三章 各类契约
第四章 单方允诺
第五章 有价证券
第六章 无因管理
第七章 非债给付
第八章 不当得利
第九章 不法行为
第五编 劳动
第一章 职业活动规则
第二章 企业劳动
第三章 自由职业
第四章 特殊关系中的从属性劳动
第五章 公司
第六章 合作社和相互保险社
第七章 参股
第八章 企业
第九章 智力作品权和工业发明权
第十章 竞争规则和联合体
第十一章 对公司与联合体的处罚
第六编 权利的保护
第一章 登记
第二章 证据
第三章 财产责任、优先权的原因和财产担保的保护方法
第四章 权利的司法救济
第五章 消灭时效和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