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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媚 | 天主教对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影响


四、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欧洲背景


在西方大多数国家中,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在当今社会条件下得到改善,“事实上,对同性恋者权利和法律地位的认同现在排上了欧洲立法的议事日程”。【71】欧盟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没有调整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规范。【72】

(一)欧洲国家的立法概况

欧洲各国法律“在共同渊源中存有一般的认同。这些共同的渊源可以归为三个部分:希腊哲学、罗马法和罗马天主教教会的社会伦理”。【73】了解欧洲各国对同性恋者权利,特别是婚姻权利如何规制和保障;了解各种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的法律规定及其在实践中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了解各种法律规制模式的优缺点,将有助于我们分析 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

目前,欧洲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有9个,【74】它们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与异性婚姻有一样的效力”。这些国家大多是没有天主教传统的北欧国家。【75】还有一些国家釆用同性民事伴侣模式,对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规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76】与意大利一样有着深厚天主教传统的西班牙选取同性婚姻模式,而同样作为南欧国家的法国现行的是同性伴侣民事互助契约制度,虽然这一模式在不远的将来可能过渡为同性婚姻模式。这些立法既是本国同性运动的结果,也是为了适应欧 盟对人权保护的要求,这给意大利政府的立法带来很大压力。

(二)欧盟对人权保护的要求

人的权利保障是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的基本条款,【77】20世纪以来,西方一直在谈论受各民族、各国家保护的普遍人权,“所谓人权,就是人在其所生活的社会、特别是国家中应当享受并得到充分保障与实现的各种利益”。同性恋者在权利享受方面,理应列在“每一个人”、“人人”的范围内。这为同性伴侣在天赋自由、尊严与平等的基础上争取其权利提供了人权理论支撑。

欧洲议会通过了许多禁止基于性取向导致欧洲公民遭受不平等待遇的决议。2000年通过的《欧洲联盟基本权利宪章》明确规定禁止一 切基于性取向的歧视。2003年通过的针对人权的“西拉法案”,要求成 员国在普遍意义上承认在同性之间和异性之间的同居关系。2007年欧盟发布的指令也规定了欧盟公民所享有的家庭团聚权,并没有指明配偶的性别。《欧洲人权公约》保障所有人都享有公约中明定的所有权利和自由。【78】这一系列法案体现了欧盟对同性恋者给予人权保护的决心。

欧洲内部虽然还没有统一步伐,“但是我们可以稳妥地这样说,给予同性恋平等保护的欧盟法已走在前面,它恰当地建议各成员国的立法机构考虑这个事实”。【79】“同性恋者的平等权利,被称为继妇女和有色人种权益保护之后,人权运动的最后堡垒”,通过立法规范同性恋者的权利保护已成为趋势。欧盟成员国中已制定相关法律来规范同性伴侣关系的国家,其所釆取的立法模式和相关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法律既不是专断意志,也不是刻意设计的产物,而是深深地植根于一个民族的历史之中。立法模式的选择与该国的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环境分不开。同为南欧天主教国家的西班牙和法国与意大利的宗教环境 最相近,它们对立法模式的选择以及法律实施效果如何,对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三)西班牙的同性婚姻模式

在以天主教为主的南欧,西班牙第一个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案。虽然传统天主教观念认为“同性关系使得婚姻无效”,【80】经典的婚姻概念是男女异性的结合,但是在所有人的眼皮下,概念出现了新的解释。“国家保障家庭的权利,家庭作为社会的核心是建立在婚姻之上的”,但并没有说婚姻必须是异性同伴之间达成的合意。“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例如与意大利的法律和宗教文化绝对相似的西班牙,婚姻制度也从法律上扩展到了同性伴侣。”【81】

2005年西班牙改变其家庭法,将民事婚姻的可能性扩展到了同性伴侣。【82】这一改革对《西班牙民法典》第44条进行了修改,无论是在两个同性或异性之间缔结婚姻,要求一样的条件和产生一样的效果。譬 如给予同性伴侣减税的权利,允许享受另一方的退休金,确认同性伴侣的收养权。

同性婚姻的提案是西班牙总理Caldo Zapatero的强烈提议,获得了187票赞成、147票反对、4票弃权。这一婚姻制度的改革遭到了西班牙天主教会的强烈抗议,宗教法典并没有给同性恋者自主权去缔结同性婚姻。【83】西班牙的主教要求以任何合法方式来反对这一议案,【84】主教们在广场上反对同性婚姻,说非常有必要反对任何不正义的事情,西班牙社会将用非常有效的斗争,来捍卫婚姻、家庭和孩子。直到今天,法律与宗教的矛盾还在持续。在西班牙强烈的天主教氛围下,其有3700 万天主教教众,占总人口的90%,在人们的宗教情感尚未接受同性婚姻的前提下,西班牙总理抑制了来自国内和梵蒂冈教会的强烈反对,釆取激进的方式将同性婚姻合法化,议案以微弱的优势获得通过,但造成了法律与宗教情感的脱离,在西班牙国内造成很多问题,影响了社会稳定。正如伯尔曼所言,在宗教和法律彼此分离的地方,法律将退化为僵死的法条,宗教也会变为狂信。由于缺乏宗教所赋予的神圣性,这一法律通过两年后,只有3340对同性伴侣缔结婚姻,法律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同样具有天主教传统的法国并非釆取同性婚姻合法化模式,而是借助“契约的外衣”,通过“民事互助契约”制度在继承、养老金的领取和探视权等方面为同性伴侣提供保护。

(四)法国的PACS模式【85】

法国议会于1999年通过了涉及同性伴侣关系的“民事互助契约制度”(PACS),【86】该制度11月9日在宪法法院获得通过。

1. PACS的契约性和财产性

PACS是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同居双方对其财产的约定。作为婚姻的替代性解决方式,PACS的内容大多是有关权利义务的财产性规定,为的是更好地调整同居双方的财产关系,同时也为第三人提供保护,【87】基本不涉及民事身份和地位。在PACS制度下,婚姻和家庭逐渐脱下了以往神圣的外衣,被越来越多地赋予了“契约”的含义。

2. PACS议案调和了与天主教的矛盾获得通过

法国是天主教传统国家,天主教徒占总人口约85%,天主教在法国人的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法国天主教认为基于《圣经》,上帝的旨意仅仅指示异性的性倾向,上帝没有认可同性的性倾向,因此同性恋会受到道德的谴责。【88】PACS议案一提出,便引来天主教势力的谴责。法国主教大会常设理事会认为PACS是“无用且危险的”。【89】对 PACS的契约性质也产生这样的担忧,“民法典中的婚姻在消失,不再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而退化为一个纯粹的可以单方取消的契约”。【90】

PACS议案的通过是在与天主教的一系列博弈中胜出的。面对法 国的天主教环境和来自宗教领域的阻力,PACS议案在提出和通过过程中,及时调整其内容,极力与传统的婚姻概念划清界限,“去除PACS 中任何有可能让人联想到婚姻的特点,以求满足大多数反对者的关切,消除他们对‘PACS威胁家庭和婚姻’、‘PACS颠覆社会秩序’的疑虑”。【91】PACS 一再显示其契约特性,强调对传统家庭模式的重视和对家庭“异性结合”性质的捍卫,“在丝毫未触动婚姻家庭、亲子和法定继承制度的前提下,在同居和婚姻之间建立了一种新的结合制度。” 【92】PACS议案逐步调和与天主教以及与议会中保守势力之间的矛盾,才被大多数法国人认可并得以通过,使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规范有法可依。

在具体制度的安排和法律效果上,PACS也与婚姻的一些制度刻意保持距离。例如,“PACS的登记地被定在初审法院而非市政府;PACS伴侣间与夫妻间享受税收减免的数额相差巨大……”【93】且重要的条款没有放进《法国民法典》的家庭法章节中。【94】PACS实施5年内,缔结PACS的总数超过131600个。【95】从PACS实施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并未威胁婚姻家庭制度。

法国转而建立一个中性的PACS制度,留给当事人更多的自治空间,是其面对势力强大的保守派和天主教力量而采取的折中方案,是由法国当时的国情决定的。

3. 法国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最新动态

必须引起注意的是,2012年6月30日巴黎举行了同性恋大游行,是否给予同性伴侣婚姻权或许会出现转折。法国总理艾罗在议会讲话时宣布,政府将就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作出相应的政策调整。允许同性恋者结婚和领养孩子也是现任总统奥朗德的竞选承诺,法国家庭事务部长也认可了开放同性婚姻和收养的说法。【96】

法律不仅包含理性和认识,也包含情感和信仰,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不能完全脱离社会宗教情感,这样的立法苗头遭到天主教的强烈反对。天主教团体担心,“今天准许同性结婚,明天则是多偶制”。天主教团体【97】展开反同性婚姻的活动,号召国民捍卫婚姻和家庭。法律价值与宗教价值在其紧张关系中相互作用,法国社会是否已经缓慢、渐进地发展到可以承认同性婚姻的地步,民众的宗教情感是否接受同性婚姻?在法国,同性婚姻,并没有获得足够多的支持。2011年宪法委员会表示不赞成同性婚姻,并驳回立法机构决定在立法上作出的变化。【98】法国的16个部长中的9位这一年以来在遏制同性恋方面处于“回归”态度。【99】

且法国从2000年起为同性伴侣规定了PACS制度,允许签订民事互助契约规范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社会福利、住宅、税收等方面对同性伴侣给予法律保护,这一制度实行效果良好,同性伴侣缔结 PACS的积极性较高,很好地保护了他们的权利。一个健全的社会必须兼具健全的法律秩序和健全的宗教信仰,必须有对这些独立因素的综合。【100】在PACS生效不久的法国,考虑到法律的稳定性,在现实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在短时间内确立同性婚姻制度值得考虑。

另外,在选举政治的法国,扬言允许同性婚姻或许仅是奥朗德积极争取LGBT【101】群体、他们的家人及其同情者选票的竞选和立法口号,只是为了讨好部分选民的政治选举策略。正如LGBT组织发言人Gougain所说的,“什么都还没成真”。【102】也正如法国家庭部长柏提诺帝所言,同性伴侣之间有权结婚和领养涉及《法国民法典》的修订,修法需要时间,必须先咨询全国最高领养委员会及国家委员会,在草案提交国会之前,需要时间讨论并聆听各方意见,且需要调和与宗教团体的矛盾,具体实现的日程尚很难确定。


五、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的选择


法律作为反映经济基础的社会上层建筑,应关注社会发展变化和需求。没有法律规制的社会领域是无序、低效且无人权可言的。所以应对同性恋者权益保护进行法律规制。意大利对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是否已经展开充分讨论,舆论对此是否毫不关心?其实,“关于是否进行立法规制的自由裁量范围并不太大”,对人的自由的永久追寻和社会平等公正的原则要求对同性伴侣关系立法。可以说“同性伙伴关系或配偶将遍及欧洲每一个角落”。【103】

(一)影响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选择的因素

如何看待同性伴侣关系立法,需要以一个法律人的平等和理性的精神对社会现实有充分理解,才能作出合乎历史规律的选择。就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意大利现实而言,其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接受程度、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和对人的个性化发展的尊重等各方面都已经具备立法的前提。

1. 经济因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法律制度总是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指出,婚姻家庭制度是历史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不是从来就有的。从太古无所谓婚姻、蒙昧杂交的时代,到群婚制、对偶制和一夫一妻制,法律的新生无不在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实需要。虽然历史发展中异性的结合一直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性元素,但现今随着意大利本身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的满足,其已经退居其次,人们对自身自由的追求更加强烈。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是对作为客观物质基础的经济发展的反 映,意大利现今的经济发展状况要求社会为人的自由和个性化发展提供制度保护,同性伴侣关系的立法正逐步改变着传统的社会结构。

2. 国家保障人权因素

《意大利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其第2条规定了“共和国承认并保障个体人权之不可侵犯”。第3条规定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规定国家应该消除限制公民自由与平等、阻碍人格充分发展的 经济及社会方面的障碍。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大多数人的反对而被剥夺,法的制定应该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意大利社会的共识。公正的法律应当超脱于社会偏见,它的眼中只有最本质意义上的人,而不是 经过社会分类的人,如同性恋者、异性恋者等。意大利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要求去除对同性恋的歧视,给予对同性恋者平等对待,反映了社会 对多元化的容忍程度,也体现着人权的实现程度。“同性伴侣关系法律认可被认为是21世纪人权领域的重大革命之一。”【104】

3. 社会、文化因素

意大利社会正处于人的感情生活丰富化、价值观念多元化和生活方式自主化的时代,传统的固守异性结合的观念受到冲击。平等权利主义和个人自由意识的发展使同性恋者个人权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 注和尊重。这意味着对人之发展多样性的尊重,肯定个性发展、多元主义、自由人权和民主等基本价值,这不单单是一种道德义务,更是一种政治和法律上的要求,“法律也只有能够反映出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人 身自由、人格尊严、民主权利与自由,以及各项社会经济权利……法律的存在才是合目的的、有价值的、合法的”。【105】

法律要做的不是维护公众意识的同一性,而应当确保社会个体的正当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并不因其与主流意识不一致而受到不公正的 待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影响他人的自由,那么他便应该享有如此 行为的权利,因为“法律的主要作用并不是惩罚或压制,而是为人类共处和为满足某些基本需要提供规范性安排”。【106】同性伴侣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对少数人群体及其生活方式的尊重与宽容也是一个社 会走向文明、开放、进步的标志。

(二) 天主教对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选择的影响

宗教与法律的紧张关系在所有社会中都存在,正如伯尔曼所言,没有宗教的法律,会退化成一种机械的法条主义;没有法律的宗教,则会丧失其社会有效性。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的选择必然在与宗教的紧张关系中寻求出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法律中有宗教因素,宗教中有法律因素,二者作为社会经验的两个向度,不可能独立存在,作为天主教中心的意大利社会更是如此。如果人们以实证主义法学的立场来解释新的社会事实,确立新的社会规范,那么宗教价值观就不能死守僵硬的形式和传统,而要与时俱进、因势利导地顺应有利于社会和谐发展的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

天主教传统的自由始终受到子女利益、家庭利益和国家或社会利益的制约,意大利民族长期接受天主教的洗礼,对同性恋者和同性伴侣关系的态度相对保守,对同性恋者排斥的历史较长,法律与其民族特性相关,特定民族某一长时间的历史经验将此民族引向特定方向。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天主教对同性恋的传统态度不断修正,从去罪化和反同性恋歧视,到对《圣经》和婚姻本质的重新解读,再到对同性伴侣关系以立法规范。鉴于意大利独特的天主教因素,对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的选择需要充分考虑法律与宗教的关系,避免造成法律 与宗教的彼此分离。

(三) 同性婚姻模式的不可取

上述认同同性婚姻的法律实践,对提升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保障同性恋者的人格尊严、身份平等和财产权利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也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忧虑,激起传统婚姻捍卫者的抗议,引发人们对自由与秩序、法律与宗教、道德与法律、婚姻家庭传承与变革等一系列重大关系问题的重新审视。赋予同性伴侣结婚权是否会动摇人类数千年来所构建的异性婚姻的性别基础?【107】

1. 对同性婚姻的违宪性质疑

在意大利,缔结同性婚姻首先受到《意大利宪法》的挑战。同性婚姻引发违宪性质疑,其被认为是对《意大利宪法》有关婚姻定义的违反。【108】《意大利宪法》第29条【109】规定“婚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道德和法 律平等的基础之上的”。认可同性婚姻的形式,明显有违“夫妻双方” 的婚姻构成模式。立法者将此条款规定在“社会伦理”章下,足见在婚姻家庭制度上,道德、宗教对意大利社会和立法的深刻影响。

法社会学强调,立法机关若希望其所制定的规则行之有效,那么必须注重社会对法律的接受和认可度。对天主教而言,婚姻被披上了异性结合的“自然”外衣,也就缺乏质疑和动摇的可能性,同性婚姻会被认为是对自然正义的违反,赋予同性伴侣结婚权将会动摇数千年来所构建的异性婚姻的性别基础。在天主教传统悠久的意大利,同性婚姻不仅需要获得法律和社会伦理的认可,还得跨越宗教意义上的门槛,而法律、宗教和伦理三者的价值取向总是一致的。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需要作伦理、道德方面的衡量,因为“在所有的文化和思想体系中,什么是社会上合法的和非法的,关系到什么是道德上正当的和错误的,并且不管在哪里,道德法最终都建立在宗教制裁上面”。【110】我们需要保护的是那些“深深扎根于这个国家的历史和传统中的”权利。【111】在意大利这样的天主教国家,“天主教徒认为婚姻是神圣的,允许相同性别的人结婚会被许多人理解为宣告同性婚姻是一种可欲的甚或是高贵的生活状态。我们社会中多数人都没有这样的信念”。【112】尽管意大利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能广泛且普遍接受同性文化,但还没发展到要将婚姻制度完全平等地适用于同性恋。

2.强大的天主教势力的反对

意大利的天主教势力和民众广泛的天主教信仰比西班牙更甚。从历史上看,其天主教传统在2000年的历史中从来没有中断过。【113】从教徒人数来看,90%以上的意大利人是天主教徒,保守估计也有5000多 万。意大利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神职人员,有225个教区和总教区,且天主教的圣城梵蒂冈就在罗马城内。从社会民意来看,欧洲民意调查显示赞成同性婚姻的比例在西班牙是56%,法国是48%,而在意大利是 31%。【114】“一个合理和令人满意的法律制度之所以会得到社会大多数成员的遵守,乃是因为它服务于他们的利益,为他们所尊重、或至少不会在他们的心中激起敌视或仇恨的情感。”【115】在意大利没有认可同性婚姻的民众基础,民众有关婚姻制度的信仰仍受宗教影响相对保守。正如萨维尼所言,法律首先是因为习惯和民众的信仰,然后是法学家的活动,而不是依靠一个立法者的专断发展起来的。也正如伯尔曼进一步所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116】

同性婚姻制度取得成功的荷兰有其宗教和社会环境的特殊性, “世界上大概没有一个国家像荷兰一样有极少的宗教信仰者”。【117】就社会接受度而言,82%的荷兰公民都认为应该赋予同性恋者结婚的权利。【118】荷兰公民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之所以会有那么高的支持率,可能因为他们本身就不把婚姻看得很重要。【119】这在天主教国家的意大利情况是完全相反的。

即使在法律已认可同性婚姻的一些国家,也对同性伴侣的监护权和收养权作出限制。一些国家还规定,同性婚姻注册官或宗教人士可以基于其宗教信仰、道德判断或价值观,拒绝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如《加拿大民事婚姻法》和《英国同性伴侣关系法》。可见,对同性结合的承认并不是简单的天赋人权,同时也是文化认同、宗教认可、道德接纳,受社会和历史条件制约,在不同社会文化背景和不同历史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在认为异性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结构性因素的意大利社会,同性权利的人权理论尚不足以实现同性结合者与异性婚姻配偶在法律身份上的平等。而民事互助契约模式——PACS作为一种过渡模式是意大利当下立法的明智选择。

(四)对PACS模式的选择

抛弃整个婚姻制度,赞同一种明确的契约化进路,这种进路使目前的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更为可行。当问题关系到公共秩序,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从人类学、生物学和宗教的角度出发, 异性婚姻一直是人类社会的结构性元素。虽然现今社会对同性伴侣关系的认识加深、接受度提高,但立法者需要在伦理、正义、秩序之间进行审慎衡量。契约制度很好地回避了同性伴侣的身份问题,为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提供规范。

PACS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是由法律直接授予的,主要由当事人意思自治,这种将人身关系契约化的处理成为PACS制度的最大特色。虽然意大利没有像法国一样规定——同性之间可以约定结 合在一起的民事契约——PACS,【120】但意大利社会却有“将PACS引入到规范体系中,目的是让意大利适应整个欧洲趋势”【121】的需要。

1.选择PACS制度不存在违宪性问题

在意大利引入适用于同性伴侣之间的PACS制度,不会违背《意大利宪法》第29条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意大利宪法》没有承认除异性结合以外的婚姻形式,但也没有否认其他的结合类型。PACS制度并没有触及《意大利宪法》中婚姻的定义,PACS的构建也不是宗教仪式,而是一个双方签名的简单契约,在内容上与法定婚姻制度存在很大区别,PACS用父母、配偶这些表述取代了带有性别倾向的爸爸、妈妈、妻子、丈夫等术语。只要“民事互助契约”双方有缔约权,那么就可以缔结PACS来规范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

意大利宪法法院在其2010年第138号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的判决中也认为:“我们不认为实现这种渴望只能通过给予同性恋伴侣以平等的婚姻权。考察迄今为止认可了同性伴侣关系国家的立法,事实上, 真正的情况是大多数西欧国家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民事结合形式,而不是通过扩展婚姻的适用范围来承认同性伴侣权利的。例如德国、英国等都是这样的情况。”【122】从保护人的自由的角度,法律至少应该提供这样的选择,同性恋者可以在同居关系和PACS制度中作出选择,对那些愿意将自身的关系上升为法律关系的人,立法者有义务提供法律机制,让他们能更好地融入法律和社会秩序之中。

2. PACS制度带来积极效应

PACS制度促成同性伴侣之间的结合,一方面使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法可依,对双方产生约束力,有助于伴侣关系的稳定性,这一同性关系是法律关系,如其他社会关系形式一样可以获得保障,并不是获得一个带有歧视性的纯粹性关系上的保障,而必须保障其结合的价值和意义;另一方面也为第三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同时,稳定的伴侣形式可节省社会资源。一项社会调查显示,同性伴侣可增长社会财富,节省收入的40%。【123】研究报告认为,同性之间伴侣关系的建立和获得认可,将有益于同性恋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124】对同性伴侣关系进行法律规制, 必然使社会公众对同性恋的接受度得到实质提升,更有利于社会的融合与和谐。

更为重要的是,缔结PACS实现了对同性恋者基本人权的保护。引入PACS制度,一方面不动摇传统的婚姻概念,另一方面把类似“配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扩展到PACS关系中,包括医疗探病、保险、继承、监护、家庭团聚、就业保障和死亡利益等方面。

《法国民法典》将PACS规定在“人编”下,但基于PACS的契约特性,以及内容多是财产性约定,笔者认为放在《意大利民法典》第四编 “债”下比较合适,以尽量避开与人身关系相联系的误解,进一步划清与家庭、婚姻制度的界限。而面对“今天稳定的同居代替了家庭,那么明天就会是乱伦和娈童的合法化,只要是双方之间是达成合意的”【125】这样的担忧,则可以规定缔结和解除PACS应有一定的实体和程序条件。

法国也有学者认为,民事互助契约没有给同性伴侣法律上的身份, PACS不过是部应急之法。【126】虽然,PACS制度是一种不完整的立法模 式,但其“缓解了以前法律将长期的伙伴关系等同于陌生人而导致的困境”。法律的认可度往往依赖于社会的认可度,目前的情况是,在绝大多数社会中,人们还没有准备好接受同性婚姻制度。他们能接受的是应当尊重任何相互之间所达成的分担责任和相互关照的严肃承诺,而不管作出承诺的当事人是同性还是异性。目前,西方主流的观点还没有准备赋予同性伴侣以婚姻的地位,所以PACS模式是实现同性恋者权利要求,平衡现实社会立法与宗教矛盾的妥协产物。这种模式创设了一种与婚姻类似的权利义务关系体系,同时也赋予当事人自由协商的空间。但是在一些与人身关系极为密切的领域,这一关系不能动摇婚姻制度所带来的独有效果,如在收养、亲权等领域。

(五)意大利法院的最新判决【127】——对同性伴侣家庭权的承认

虽然意大利还没有引入PACS制度来规范同性伴侣关系,但最近的判决承认了同性恋者的家庭团聚权。这在意大利法院还是第一次,为引入PACS制度开了个好头。

在诉讼中,这对同性恋者没有要求承认其婚姻的登记效力,而是要求承认其家庭权,要求适用“欧盟成员和其家庭成员的自由权和家庭权”的规定。法院在其判决中指出,意大利人与外国人在西班牙缔结了同性婚姻,其“配偶”享有家庭团聚权,有在意大利获得居留的权利。【128】

意大利法院的这一判决具有历史性意义,这是第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承认同性伴侣家庭权利的判决。【129】虽然法院的判决部分填补了规范的空白,但意大利总是在同性恋者权利保护的立法方面滞后,“这对一 个想留在欧盟之中的国家是不能接受的,必须保障同性伴侣权利。意大利议会有责任制定一个良法以维护公平”。我们对在意大利引入 PACS制度规范同性伴侣关系抱持积极预期,“对家庭权利的承认和个人自由的维护是欧盟一体化进程中的基本支柱。意大利现任总理蒙蒂 (Monti) 领导的意大利政府必须让欧盟相信,即使在经济层面没有达到欧盟的要求,在民事法律层面是可以达到的”。【130】


六、结论


意大利的同性恋者人数众多,且常因为性倾向问题受到歧视。【131】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意大利参众两院提交的许多有关同性伴侣关系的立法议案都未获通过,同性伴侣身份尚未得到承认。立法失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没有处理好法律与宗教的关系,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古郎士所说:“宗教信仰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甚至是社会制度的创建者。”【132】法律中存在宗教因素,宗教中存在法律因素,且二者不可能独立存在。

历史上,在天主教成为西方主流意识后,同性恋在宗教上被宣布为异端,在道德上不被世俗人群所接受,在法律上被确定为犯罪。天主教反对同性恋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在神所确立的神圣制度下,传统的“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配偶双方必须“性别不同”;其主张婚姻本质上以生育为目的,而同性结合不能产生“虔诚的后裔”,不能组成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家庭,这会动摇社会的根基。故而,立法议案中倡导的同性婚姻模式或将同性结合与异性婚姻法律效力等同的模式,必然遭到天主教的反对,认为是对“婚姻”和“家庭”核心价值的违背,会导致社会基本单位——家庭的瓦解。这些议案都由于脱离意大利的宗教现实或者说超前于现实而未获通过了。

随着科学、医学研究和人权保护的发展,人类对自身的认识逐步提高,天主教的教义阐释也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发展,更好地指导现实生活。天主教对同性恋态度的转变首先是对同性恋去罪化和反同性恋歧视,加上对《圣经》和婚姻本质的重新解读,以及宗教与政治的关系趋于合理,对政治干预逐渐减弱,天主教对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消极影响逐步消解,这都为立法创造了有利条件。欧盟反歧视、反暴力和平等权的规定,【133】以及保护基本人权的世界潮流,迫使意大利政府制定相关规范保护同性恋者权利。法律不仅要关心大多数人,而且要关心少数人,因为他们的权利同样应该得到承认。    

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模式的选择必然在与宗教的紧张关系中寻求出路,法律与宗教是两个不同然而彼此相关的方面,法律中有宗教因素,宗教中有法律因素。在所有已知的文化当中,都存在法律价值和宗教价值的相互作用,在作为天主教中心的意大利社会更是如此。与意大利宗教环境相仿的西班牙和法国采取了不同的立法模式。西班牙采取了激进的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模式。议案以微弱的优势获得通过,但在西班牙国内激起了宗教人士的强烈反对。同性婚姻模式在意大利不可取,首要问题是违背《意大利宪法》有关婚姻的规定。婚姻制度本身不是“私人的东西”,同性恋者固然可以自由相爱,但能否得到婚姻的承认,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和伦理之间的关系。意大利社会受宗教伦理影响极深,其天主教传统之深厚、教区之多、教堂之密集、教职人员和教众人数之众多,其他国家无法比拟,其法律传统深受天主教教会法影响,尚未形成认可同性婚姻的社会基础。婚姻制度有其公共性,故而应对同性婚姻模式持谨慎态度,因为随时可能引发制度性和社会性的影响。

法国的PACS制度规范同居伴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契约性质,不涉及身份,不会对传统婚姻观念形成挑战,在制度设计和法律效果上也与婚姻进一步拉开距离。故而与《意大利宪法》第29条有关 婚姻家庭的规定并不矛盾。对同性伴侣关系的立法活动及司法实践, 其意义不限于单个的部门法或实体法,还会涉及与立法价值取向密切相关的宗教问题,也会渗透人权保护的价值观。PACS制度调和与天主教的矛盾,避免因为违背宗教而丧失其神圣性和原动力,平等保障同性伴侣的人格权和财产权。在身份上对同性结合与异性婚姻区别对待,既尊重了民众的宗教情感和主流文化的传承,亦不构成对同性恋者的歧视性对待,且有助于强化相关立法的调整效果。我们应当“尊重个人自由,包括在性取向领域,只要不给他人权利带来损害和危险就是自由的”。【134】人类社会是在传承文化与创新的循环往复中发展和实现秩序的,意大利法院最近的审判一方面承认当事人的家庭团聚权,以贯彻法律同等保护的原则;另一方面法院不宣告其同性婚姻在意大利得到承认,以维护婚姻家庭“男女共同生活以生育和养育后代”的这一文化传统。同性恋组织已经准备提出议案,要求立法承认同性伴侣的家庭权利,并且在意大利引入PACS——民事互助契约制度。【135】“希望意大利国会最终能决定制定法律,承认法院的判决,直至完全承认同性伴侣。”【136】这是当下意大利同性伴侣关系立法的明智选择,同样,“对文化单一、法律道德化、法治发展相对滞后、同性恋平权诉求被贬抑的中国”,【137】在推进同性恋者权益保障的进程中,PACS模式也应当是更理性的选择。



发布时间: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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